“虚实”同归:创建有别于党政干部管理的企业用人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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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和吉林省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探索出两种党管干部新模式,一个有别于党政干部管理的企业用人新机制脱颖而出,实现了党管干部与新体制的有效融合。
党管干部原则不能丢
周荣强:党管干部原则不能丢,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之初,辽宁省就全面考虑了这个上下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并采用“两委合一”的形式最终实现了党管干部与新体制的融合。
与辽宁省一样,吉林省的党政干部一样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党管干部问题十分关注。他们认为,不管怎样改革,党管干部的原则都要坚持,关键是找到党管干部与出资人选择企业经营者的融合点。他们感到,国家在进行全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的过程中,也要对党管干部问题高度重视。
曲元栋:在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既不能沿用过去的完全由党委组织部门选任企业干部的做法,也不能不重视党委部门的把关作用。为此,吉林省专门颁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属国家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办法(试行)》,旨在坚持把党管干部与出资人依法选择董事、监事,董事会依法选择经理人员以及经理人员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选拔和储备一支政治素质高、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熟悉本行业务、懂企业管理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在国有企业中,党管干部原则必须继续坚持,同时,注意体现时代特点,改进管理方法,做到与时俱进。
创建有别于党政干部管理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创建有别于党政干部管理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是辽宁和吉林在改革中的有益探索。
宋冬林(吉林省工交国有资本决策会议代表、吉林大学著名学者):在决策会议成员的产生与确定的环节上,吉林省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即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推荐,确定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水平高、工作责任感强的人选,经省政府党组讨论通过后,报省委常委会决定,保证从源头上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由省政府党组对决策会议成员进行监督考核。为规范决策会议的工作职能和行为,参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行为规则制定了决策会议工作议事规则,参照董事会的职能明确了决策会议的职能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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