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长春市营商环境领域改革,破解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突出问题,长春市制定出台了《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围绕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5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其中,在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方面,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长春市文广旅局)聚焦打造文化品牌,彰显城市魅力,让四海英才爱上长春、选择长春。
2023年,长春市文广旅局印发了《长春都市新文旅发展规划》,提出突出发展遗产类、文化类、科技类、生态类、运动类、夜游类等6类“都市新文旅”产业,奠定未来十年发展新格局。
“我们还出台了《长春市旅游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春市旅游工作赛马机制实施方案》等专项政策文件,支撑我市今后5年旅游产业发展。”长春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处长李镇说。
据介绍,在打造旅游品牌方面。长春市文广旅局聚焦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打造红旗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这有山”、栖乐荟、莲花岛影视休闲文化园三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及净月——莲花山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等一批国字号集聚区品牌;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园先后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成为全国唯一有两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省会城市;“长春礼物”城市经典IP的影响力持续深化,旅游商品开发推销有序发展。
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2024年,全市新建、续建5000万元以上重点文旅项目92个,计划总投资1514亿元。全年力争竣工项目20个以上,计划完成投资186亿元。
“我们将以长春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双节’带动冰雪和避暑‘双业’发展,在创新文旅融合上找准发力点、寻求新突破,以实际行动持续推动我市人文环境的优化提升,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李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