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幸福感的重要源泉。
2023年,珲春市坚持“把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
珲春市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为统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党委政府领导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动认领包保主体。目前,全市核定B、C、D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015家,确定各级包保领导干部519人。聚焦“最小工作单元”,在全州率先印制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海报,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上肩”。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方能“共享”。珲春市紧抓源头治理,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累计抽检3批次68份检测样品,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持续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种植环节、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入库监管检查,推进“两品一标”认证,确保农粮畜禽食品质量安全。
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完成对全市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领导陪餐等各项制度。全面做好全市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全年无害化处置餐厨垃圾600余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并妥善解决。
加强“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建立药械化不良反应双线模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190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5家次。
以“铁拳”“雷霆”“昆仑”等专项行动为载体,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制假售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非法买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公安部门破获食品药品类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人,有力保证了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珲春市积极落实“普法也是执法”的工作机制,实现普法宣传与监管执法有机统一,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一安全责任人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集中约谈、“零距离”宣讲等形式,主动送法上门,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释法普法。针对重点企业、市场、商超等关键主体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通过公众号不定期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2023年,累计组织宣讲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
去年以来,珲春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打造让群众吃得放心的欧式街食品安全特色街区,以网红巴士餐车形式吸引广大游客和本地消费者,将食品安全“亮”出来,不断提升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创新开展旅游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旅游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36家。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等消费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筑牢跨境消费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在喀秋莎俄餐厅、东北亚国际商品城等地相继建立了跨境消费维权服务站,确保俄罗斯等国外消费者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珲春市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