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初春时节敬信湿地龙山湖的“摄”雕季,还是夏季水光潋滟的珲春河,或是金秋时节层林尽染的地下森林……近年来,珲春市坚持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之路,攒下了沉甸甸的绿色“家底”。
去年以来,珲春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优美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造林绿化、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加强森林、湿地和流域保护,保护好蓝天、绿水、青山,让良好的生态环境变成民生福祉。
植树造林
厚植绿色发展底蕴
2023年4月,珲春市全面启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及村屯绿化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机关干部320余人开展植树活动,共栽植云杉、花楸树2300棵。
这只是珲春市造林绿化工作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珲春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强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扎实做好造林绿化作业设计、施工、种苗、栽植等管理工作,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落实“回头查”“回头看”等措施,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
启动实施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规划,按照省规划任务全面开展村屯绿化,市林业局负责监督检查完成情况和后续绿化养护等工作。通过村屯绿化,实现了环境美化、村容改善,提升了人居生活环境。
据统计,2023年,珲春市共完成义务植树7.77万株。完成皆伐迹地更新造林214.09亩,完成常规造林135.75亩。
环境治理
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仲夏时节,漫步于珲春河滨水公园,碧波荡漾的河面、湛蓝清透的天空、轮廓清晰的远山、河畔葱郁的绿植,构成了一幅秀丽的山水画。
去年,珲春市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措施。推进绿水长廊项目建设,规划上报珲春河孟岭段绿水长廊项目,完成投资800万元,完成堤防填筑工程量15万立方米。
为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珲春市下发相关方案通知,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对珲春河北岸和边合区雨水排口进行排查,解决雨污混排问题。对排污口标识设置、审批、规范化整治情况全面复查,按照“一口一档”方式,持续推动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珲春市优良水体比例达100%。
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的运行监管,实现常态化现场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多部门协同踏查污水处理站,解决污水处理站无进水停运、进水提升泵浮球损坏等问题,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目前,珲春市5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全部实现稳定运行,出水水质全面达标,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
污染防治
蓝天常在空气常新
2023年1-11月,珲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8天,占比98.2%,无重污染天气。
为守护“珲春蓝”,去年,珲春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突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对乡镇和近海街道全域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加快落实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建立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开展全天候巡查检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组建监管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巡查,监督乡镇街道巡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制止违规焚烧行为20余起。
制定《珲春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珲春市推动秸秆禁烧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网格化包保清单,组织签订责任书,将禁烧监管责任包保到地块,各乡镇街道建立三级巡查队伍,开展监管巡查。各乡镇组织打捆离田队伍,采取集中打捆与农民自主离田相结合,以“一公里”为重点,全力推动秸秆离田。开展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第一次联合督查检查,对秸秆离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离田进度和质量情况。
同时,开展珲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聚焦重点行业,对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完成柴油货车路检抽查933辆。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持续推动、指导重点排放单位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