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抓好五项措施 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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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04 16:44:21
来源:新华网

蛟河市抓好五项措施 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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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蛟河市认真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通过超前制定最低收入标准、建设收入预采系统等措施,不断提高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目标。

  早谋划,制定最低收入标准

  2022年蛟河市超前制定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人均最低收入标准,即人均收入不能低于8000元。配合收入预采工作,对于收入达不到8000元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包括低保提标、发放奖励补助、收益资金倾斜等方式,同时对于收入仍不能达到标准的,由市级下拨了整市项目收益资金60.85万元,专项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高收入。蛟河市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收入12946元,增长率10.3%;监测对象人均收入11729元增长率9.5%,户内人均收入全部高于8000元。

  预采集,建设收入预采系统

  为便于乡镇街工作开展,蛟河市建设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预采系统,精准围绕脱贫人口收入,从收益资金管理、到户政策和帮扶、收入管理三个方面建立电子数据库。从2023年开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实行每季度采集录入,通过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确保及时发现可能存在收入降低的情况。尤其是结合2、3季度末的收入预采数据,紧盯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人群,组织行业部门、镇村对收入存疑数据进行核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预警反馈。目前,已完成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前三季度收入精准采集工作,并录入到蛟河市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和收益资金管理系统,共纳入监测对象116户277人,消除风险20户46人。

  抓帮扶,带动就业稳定增收

  下发《蛟河市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十三条措施》,明确推动脱贫人口参与庭院经济、帮扶车间、发展产业等方式进行增收,要求各乡镇街用活用好奖补政策,开展消费帮扶。建立收入万元以下及收入降低人员台账,逐户摸清收入降低原因并制定2023年增收措施,采取开发岗位、发放生活补助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收入,同时安排整市项目收益资金补足收入缺口。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发村级公益岗位2547个,发放工资504.75万元;办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小额信贷213户787.9万元;帮扶车间务工22人。

  夯基础,全面推进基层工作

  为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工作,印发了《蛟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3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分市、部门、乡镇三个层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工作攻坚行动,补齐工作短板,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工作。组织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市级分管领导对各乡镇街和行业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创新性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在《2022年度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情况明白卡》上印制了政策二维码,扫描直接跳转至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的相关政策一目了然,进一步加大了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力度。

  激活力,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2019年开始,蛟河市在全市贫困户中开展以“小养殖、小庭院、小买卖、小手工”为主要内容的“四小工程”到户产业项目,鼓励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四小工程”激发内生动力,增加收入,稳定脱贫。2019至2022年累计发展四小工程1847户次,发放补助资金625.1194万元,累计增收2661.6231万元,平均户均累计增收1.44万元。2023年进一步加大庭院经济发展力度,补贴标准从每户最高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打通无劳户参与通道,无劳户可由其直系亲属、赡抚养人或合规的新形经济主体进行代种代养发展庭院经济,安排中央、省级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发展以“小养殖、小种植、小手工、小田园、小商贸”为内容的庭院经济奖补。目前,进入第四批庭院经济验收收尾工作,截至目前共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及超前监测户发放1815户289.1万元的补贴资金。

【纠错】 【责任编辑:邵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