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委政法委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统筹全区各政法单位,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能力。
聚焦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朝阳区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全区政法各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自查,制定《任务分工表》,切实压实责任到具体单位、具体科室。
朝阳区委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常态化开展重大事项报告、政法委员述职等工作;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出台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政法各单位认真落实具体责任,健全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聚焦思想建设,筑牢信仰根基
朝阳区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举办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培训;针对610唐山案件及621丹东袭警案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堵塞漏洞、强化监督;集中在政法各部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聚焦组织建设,做实人才保障
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自身建设。朝阳区委政法委建立《区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试行)》,配合组织部门探索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深化干部“协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内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全区政法干警;组织政法各部门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开展精神文化活动,提升政法队伍整体战斗力。
加强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朝阳区委政法委积极推进星级党支部达标建设,两个支部申报了三星党支部,一个支部申报了四星党支部;在抗击疫情战场上,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朝阳区筑牢防控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区委政法委以《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吉林省新时代政法干警禁止性行为规范》,按照上级政法机关及组织部要求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接受上级政法机关及区纪委监委组织的督查巡查。要求政法干警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警钟长鸣,从思想上、行动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朝阳区委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