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吉林省24处国家级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举行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揭牌仪式。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是全国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特定形象标识,是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依法履行建设、修缮、管理和维护烈士纪念设施职责的专用标识。吉林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率先谋划、迅速启动,为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制作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日前,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已经完成挂牌。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由红星、“永垂不朽”题词、纪念碑、阶梯等元素构成,整体呈现昂扬向上的姿态,象征着烈士们的伟大理想和崇高信念,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英烈的尊崇、褒扬和纪念。此次集中挂牌的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是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9月份印发的《关于启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牌的通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由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技术规范统一采购制作,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负责悬挂、使用和管理。此次挂牌,标志着全省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保护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批51家市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挂牌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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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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