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经过称重、扫描等环节,一辆装有香油的拖挂车从珲春市口岸通关中心驶出,经珲春口岸发往俄罗斯乌苏里斯克,标志着珲春市市场采购贸易首单货物实现通关,通关全流程顺利打通。
珲春市海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浩洋表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在手续办理上十分便捷,省去了到进货地报关报检等环节,有效节约了成本。
2022年10月26日,国家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公告,增设8家国内市场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位列其中,成为吉林省唯一入选单位。2023年3月30日,长春海关发布了关于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正式实施的公告,宣布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正式实施,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
据了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创设,与一般贸易相比具有海关监管更便利、税收征管更简单、结汇方式更灵活等特点,对外贸出口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获批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来,珲春示范区改革创新局通过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搭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政策宣讲等举措积极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工作。
珲春示范区改革创新局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吸引大量贸易企业入驻市场,在方便商户规范收结汇的同时,促进贸易回流,为珲春市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提供了新的契机。珲春本地传统特色商品也将通过这个新业态打开出口新通道,进一步提升珲春商品的国际知名度。
珲春示范区改革创新局将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试点政策,吸引各地供货商入驻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同时,不断优化服务、创新举措,着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提升市场主体集聚度,扩大试点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各类外贸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为珲春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