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赵心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薛春龙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崔国涛为长春市教育局局长;
于柏生为长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明瑞为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飞为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维林为长春市公安局局长;
周玉国为长春市民政局局长;
王承伟为长春市司法局局长;
张嵛翔为长春市财政局局长;
孟宪新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巍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伟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长城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林松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王世忠为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周洪亮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喜成为长春市水务局局长;
李林峰为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铁刚为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常忠诚为长春市商务局局长;
刘铭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任;
曲笑为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王维学为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姜晓东为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立彬为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晓玲为长春市审计局局长;
薛春志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意海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首沣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晓杰为长春市体育局局长;
周继峰为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文洲为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卢天恒为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黄德军为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向国为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邹娜为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万成为长春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孙宁为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二)
任命:
李忆农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卢健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胡书君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晴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忆农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健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批准任命:
张国良为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