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冲动买单 法官温情调解
时间: 2022-02-25 09:47:47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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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单一保护,而是立体保护、综合保护。从家庭、学校、社会到教育主管单位,再到司法机关,落实好保护责任制不能有丝毫松懈。

  2月23日,珲春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的案件。

  2021年6月,小明(化名,未成年人)在乘坐出租车时,因与同乘的伙伴开玩笑向窗外喊叫,被旁边车辆副驾驶的乘车人王某(化名)误以为是在故意辱骂她,在将出租车逼停后,对小明进行殴打。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处罚法》,珲春市公安局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现小明家人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其他损失及精神赔偿金共计六千余元。鉴于案件中一方是未成年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于婷并未急于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前先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又单独进行了释法明理,在王某同意调解后,于婷又对小明家人进行了调解工作,劝导他们要积极开导小明,抚平其心理创伤,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庭赔偿给小明家人两千余元。

  调解结束后,于婷再次对王某进行了教育,告知其一定要控制好情绪,在没有了解事情原委就冲动行事的情况下,最终也只能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任重而道远。珲春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司法水平。(珲春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赵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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