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3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安静东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徐建国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曹广成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张茗朝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姜虎权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王明德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李兆宇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祝永安、车佰军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3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毅的吉林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任命刘川为吉林省司法厅厅长。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3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孙晓明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冯志毅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郑逢春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王丹秋、冯秀英、赵晓慧、李萍、魏竞哲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史艳春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张祖祥的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任命周文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八、任命崔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李长清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
十、任命包蕴琦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十一、任命包娜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赵恒吉为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三、任命于汉博为红石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十四、任命卢珊为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五、任命刘冬为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3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书华、喻春江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宋光文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张尧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王立成的吉林省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名单
(2021年3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聂施恒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马立东为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人大)